張悟本事件的近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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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萬林:國內(nèi)第一例因“非法行醫(yī)”罪被判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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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治病”理論為百病皆因水,病了的人就該用芒硝強(qiáng)行“脫水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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芒硝臨床上用作強(qiáng)瀉劑,常人用量不超過10克,胡萬林大把加用芒硝,詡可治癌癥、肝病等,致多人死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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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0年9月30日,胡萬林因犯有非法行醫(yī)罪,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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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為胡萬林二度入獄。在此之前,其于1983年因犯殺人罪被判刑,1997年5月出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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楊正峰:系胡萬林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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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2年11月,楊正峰因給病人服用成分為芒硝的“元明粉”致人死亡,被北京西城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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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光常:“治病”理論是“生吃”、“不喝煮開的水”、“牛奶是牛喝的,不是人喝的”、“每天吃一個(gè)紅薯可以保證不得癌癥”、“血癌不可做化療、放療,不然會(huì)誤診”等。被稱為“紅薯博士”、“排毒教父”。著有《無毒一身輕》、《排毒餐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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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,林光常因違反《醫(yī)師法》和《健康食品管理法》,以欺詐罪在臺(tái)灣被判處二年零六個(gè)月有期徒刑,目前仍在上訴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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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弘章:理論是“癌癥就是個(gè)血包,就像是痔瘡,先喝牛蹄筋湯把癌塊包住,就能夠控制住,然后再用祖?zhèn)鳌貛r散’根治”。 自稱“聯(lián)合國科學(xué)與醫(yī)學(xué)雙博士”、明朝太醫(yī)劉純的后裔、中國惟一的瘤科世家。被稱為“劉太醫(yī)”,著有《劉太醫(yī)談養(yǎng)生》、《劉太醫(yī)說:病是自家生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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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11月14日,劉弘章及其妻子趙秀敏因“制造假藥”被刑事拘留。2009年5月20日,由天津塘沽區(qū)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,塘沽法院對(duì)兩人進(jìn)行庭審,罪名是“制售偽劣產(chǎn)品”。該案至今仍未宣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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