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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中醫(yī)藥大學教授李澎濤被判11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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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行業(yè)新聞] 作者 :byb.cn 日期:2015-6-30 00:01

    【byb.cn 】(來源:北京晨報)利用擔任課題負責人的便利,北京中醫(yī)藥大學教授李澎濤與其學生王甫采取虛列支出的方式,在課題研究過程中套取課題經費75萬余元到妻子賬戶中。一審法院以貪污罪,分別判處三人5年至11年不等有期徒刑,后三人不服提出上訴。記者昨天獲悉,市三中院駁回三人上訴,維持原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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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中醫(yī)藥大學教授李澎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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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審計發(fā)現(xiàn)財務問題

  2012年,國家審計署經審計發(fā)現(xiàn),被告人李澎濤、王新月所主持的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課題均存在虛列支出、轉移套取資金問題。

  現(xiàn)年51歲的李澎濤與王新月是夫妻,同為北京中醫(yī)藥大學教授。此外李澎濤還擔任中醫(yī)藥大學第一臨床醫(yī)學院東直門醫(yī)院黨委書記一職,王新月則是該醫(yī)院大內科副主任兼中醫(yī)藥大學內科教研室主任。據(jù)了解,2008年至2012年間,該校先后承擔4個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課題的研究工作,截至2010年12月,國家財政共向該校撥付經費700余萬元。李澎濤夫婦是上述課題的負責人,李澎濤的博士生王甫在課題中負責財務報銷工作。

  2013年1月,李澎濤、王甫和王新月分別到案。

  師生合謀套取課題費

  據(jù)檢方指控,課題研究過程中,李澎濤、王甫合謀采取虛列支出方式,通過課題實驗試劑、耗材供應商北京某技術發(fā)展有限公司賬戶套取課題經費。王新月在明知李澎濤、王甫上述行為的情況下,仍提供其名下銀行賬戶用于套取課題經費。后經一審法院查實,三人共同套取課題經費75.7萬余元。

  一審法院認為,李澎濤、王新月作為事業(yè)單位工作人員,在主持其所在單位承擔的課題研究工作中,對于國家財政撥付的款項具有委托管理職責,二人利用該職務便利,伙同被告人王甫采取虛列支出方式,騙取國家課題經費75.7萬余元,三人的行為均構成貪污罪。

  同時,一審法院認為在共同犯罪過程中,李澎濤、王甫事先合謀、確定和具體實施騙取行為,二被告人均系主犯。王新月在明知該二人騙取課題經費情況下,仍積極協(xié)助提供賬戶,所起作用較小,系從犯,依法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。故此,一審法院判處李澎濤、王甫有期徒刑11年,剝奪政治權利2年,判處王新月有期徒刑5年。

  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

  一審判決后,三人以事實不清、證據(jù)不足等為由提出上訴。二審期間,市三中院經查有在案證人證言、銀行賬戶交易明細等書證,且李澎濤、王新月在偵查期間的供述等能夠證實,三人采用虛列支出的手段,通過某公司騙取國家課題經費,三人的行為符合貪污罪的構成要件,應當以貪污罪追究三人的刑事責任,故其所提上訴理由不能成立,法院未予采納。

  市三中院審理后認為,一審法院根據(jù)李澎濤、王新月、王甫犯罪的事實,犯罪的性質、情節(jié)及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所作出的判決,定罪及適用法律正確,量刑適當,審判程序合法,應予維持。最終,市三中院作出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。北京晨報記者 黃曉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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