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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被艾滋"故事 失靈的糾錯機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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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事件] 作者 :BYB.cn 日期:2009-8-22 09:04

  (來源:康易健康網)2003年,老實巴交的天水農民李建平被戴上艾滋病的“帽子”,他的家庭因這個突如其來的變故而趨于崩潰……四年后,李建平卻被通知:艾滋病自愈了?!段鞑可虉蟆返挠浾呔痛俗稍兞酥袊膊☆A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預防控制專家,被告知所謂“自愈”說是沒有可能的。

  此事曝光后,李建平的遭遇被輿論命名為“被艾滋”和“被痊愈”。

  “被××”正在變成社會熱門詞匯,一個“被”字盡顯當事人的辛酸與無奈。大學生完成學業(yè)后無法找到工作,但學校說不就業(yè)就不能拿到畢業(yè)證,于是虛假的就業(yè)證明橫空出世,很多待業(yè)學生“被就業(yè)”。李建平則是先在一次采血化驗中莫名其妙地“被艾滋”,四年之后更加莫名其妙地“被痊愈”。在這些荒誕戲劇般的真實故事中,處于弱勢的當事人被呼來喝去、任意擺布,一個公民應有的權利得不到行使,一個常人應有的尊嚴得不到維護,其中的凄涼和屈辱,實非旁人所能體味。

  細看李建平的離奇故事,頭一回被查出艾滋病尚屬于正常概率內的誤差。是人就可能出現(xiàn)失誤,機器也做不到萬無一失,在大量的血樣檢測中出現(xiàn)個別錯誤結果并不奇怪。然而,科學之所以為科學,就是它要求任何結論都能經得起重復印證。李建平在四年間進行了跟蹤血樣檢測16次,從來沒有人向他出示過一張再度證明他患上艾滋病的血樣化驗單,反倒是當?shù)丶部刂行牡墓賳T在記者的追問之下不得不承認:2006年就發(fā)現(xiàn)李建平的身體是好的。可見,李建平“被艾滋”的過程輕率潦草,不符合基本的診療程序。

  更可氣的是“被痊愈”的過程:就按當?shù)丶部刂行牡恼f法,2006年發(fā)現(xiàn)李建平沒問題,可是直到2007年10月才通知到他本人。明知道李建平因為背負著艾滋之名而備受折磨,卻遲遲不肯啟動糾錯程序,足見檢測鏈條上的這些人對病人利益的漠不關心,對自身職責的漫不經心。最后實在拖不下去了,他們竟然發(fā)明了一種堪稱醫(yī)學奇跡的說法:艾滋病自愈。這種毫無為官之德的官員和缺少惻隱之心的醫(yī)務工作者,應該受到全社會的共同譴責,應該受到黨紀、政紀的嚴厲處罰,非如此不足以告慰受害者,警示后來人。

  在呼吁啟動行政問責程序之外,我們也應該深入反思一下:糾錯機制為什么失靈到了這種地步?出于自利的考慮,那些工作中失誤的人為了保全顏面和逃避問責,一定會想辦法回避和掩蓋自己的過錯。既然個人的自發(fā)糾錯不現(xiàn)實,那么公共服務部門就必須建立一套互相監(jiān)督和集體糾錯的機制。首先是任何結論的得出都要在內部真正經過復查程序,發(fā)現(xiàn)問題要及時糾正,不能虛應其事,坑害當事人。還有就是要建立獨立投訴制度,群眾在與公共服務部門打交道時發(fā)現(xiàn)了疑點、產生了糾紛,應該有一個與該部門利益無關的地方去投訴,這個地方接到投訴后必須及時響應,查明事實。就像香港的廉政公署一樣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公務員有危害市民的情狀,就會鐵面無私地啟動調查程序,給出公正的說法。

  我們極不情愿地看到,糾錯機制失靈的情況在其他領域也時有出現(xiàn),有些甚至造成了人命冤案。1995年,河北青年聶樹斌以強奸罪、故意殺人罪被執(zhí)行死刑。十年之后,真兇現(xiàn)身坦白了罪行,可是聶樹斌案至今沒有平反昭雪。與聶樹斌案相似的還有內蒙古的呼格吉勒圖案,一樣的草率定案于前,一樣的拒不改錯于后?,F(xiàn)在,我們正在努力建設法治社會,當然不允許此類事情一再發(fā)生。那么,在各領域建立強力的糾錯機制,就成了刻不容緩的事情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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